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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代实叉难陀(652-710)译的《起信论》中说:“以法身是色实体,故能现种种色。谓从本以来,色心无二。”明代智旭(1599-1655)著的《裂网疏》中对此作过解释:“法身即是真如,真如即是一切法之实体,故即是色实体。既即是色实体,何难现种种色?”佛教哲学把物质称为色法,精神称为心法。真如是一切法的实体,也就是色法和心法的共同实体,所以说“色心无二”。真如能出现种种色法,也能出现种种心法。清·王夫之在所著《张子正蒙注·太和篇》中,认为一切“对立之象”,“皆取给于太和絪缊之实体”,也就是太和之气出生一切万物。近代学者把实体用作希腊文Ousia和拉丁文Substantia的意译。现代广泛用于其它方面,如“经济实体”等。(禹振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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