楞严网

联系我们

400-090-0208

楞严文化(北京)有限公司

地址: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吉羊村西

16幢-3172

电话:400-090-0208

邮箱:191599464@qq.com

三藏法数
当前位置:首页> 百科 > 三藏法数

四用──文义四用

2020-11-03 13:26    浏览次数:39

﹝出法华文句记﹞

[一、有文有义,常人用之],谓凡立言立论,有文字可证据,有义理可依凭;此寻常之人皆能用,故云常人用之。

[二、无文有义,智人用之],谓凡立言立论,虽无文字可证据,而有义理可依凭,此唯智者能用,故云智人用之。

[三、有文无义,暗者用之],谓凡立言立论,虽有文字可证据,而无义理可依凭,此暗昧之人,不明义理,而强自用,故云暗者用之。

[四、无文无义,迷者用之],谓凡立言立论,既无文字可证据,又无义理可依凭,此愚迷之人,不了文义,而强自用,故云迷者用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