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00-090-0208
楞严文化(北京)有限公司
地址: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吉羊村西
16幢-3172
电话:400-090-0208
邮箱:191599464@qq.com
(术语)因明宗法九过之一。如立宗言我母是石女是也。凡女之不产生如石者谓之石女。然于有法言我母,则既有子矣。然于能别言为石女,则是无子也。依之而自语之言吾母,有法之体与能别之义相违,故云自语相违。见因明三十三过法。